丁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,最终在公诉阶段,经过多方努力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作者:恒桥律师事务所    发布于:2020-2-1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
 丁某因拆迁过程中涉嫌诈骗,之后被公安部门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,之后移送到公诉机关审查提起公诉。在法院组织合议庭经过三次庭审,公诉机关几次补充证据,历时近一年时间,在孙律师的极力辩护之后,罗列出证据的瑕疵及不足,最终判处丁某免予刑事处罚。而同案的另一名被告人江某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刑事处罚。
一个案件经过公安部门的立案侦查,到移送审查起诉,再到法庭的开庭审理。对于一个辩护律师来说,对一个案件做无罪辩护,需要高度专业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及理论功底,需要理论联系实践,更要有对案件全局把握的信心和勇气。本着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,仔细斟酌、研究每一项证据以及每一种可能产生的后果。
本案历经近一年的庭审过程中,公诉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,包括几次庭审,并且补充了相关的证据,每一项证据都指向被告人,并且极力证明其诈骗罪的成立。最终,经过孙律师的辩护,法院最终采信了律师的观点,判处被告人丁某免予刑事处罚。是一起典型的辩护成功的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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